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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政管理

    *醫療(事)機構開業執照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合法建築物使用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(依據建築法之規定,建物使用類別應依據使用類別【變更】使用,診所樓地板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,需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為F1,1000平方公尺以下需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為G3。)
    醫事人員證書:正本及影本各一份
    專科證書:正本及影本各一份(開設專科診所需備資料)
    公會證明
    設備圖、地址圖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、一吋相片兩張
    繳交規費:診所1000元,醫院100床以下1500元,醫院100床以上2000元。
    辦理時效:五日內完成
    醫院之設立請依行政院衛生署公佈之設置標準(連結網址),檢附「醫院設立或擴充計劃書」20份,送至衛生局醫政科,依醫療機構申請規定辦理。

     

    *醫療(事)機構歇業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醫事人員證書
    公會證明
    原領開業執照、執業執照繳回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療(事)機構住址遷移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合法建築物使用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(依據建築法之規定,建物使
    用類別應依據使用類別【變更】使用,診所樓地板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,需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為F1,1000平方公尺以下需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為G3。)
    醫事人員證書:正本
    專科證書:正本(開設專科診所需備資料)
    原領開業執照、執業執照須繳回
    設備圖、地址圖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、一吋相片兩張
    繳交規費:診所1000元,醫院100床以下1500元,醫院100床以上2000元。
    辦理時效:五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事人員執業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公會證明書(未成立公會者免附)、在職證明
    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正、反面影本乙份
    繼續教育學分證明(依各該類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辦理)
    申請書、私章、一吋相片一張、繳交300元規費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事人員歇業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公會證明、離職證明
    醫事人員證書正本
    原領執業執照繳回
    申請書、私章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事人員執業執照補、換發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醫事人員證書正本
    繼續教育學分證明(依各該類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辦理)
    申請書、私章、一吋相片一張、繳交300元規費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師至其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(俗稱:報備支援)申請

    線上申請報備(衛生署---衛生資訊通報服務入口網)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事人員變更執業機構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公會證明書(未成立公會者免附)、原機構離職證明、
    新任機構在職證明、原領執業執照繳回、
    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正、反面影本乙份
    申請書、私章、一吋相片一張、繳交300元規費
    繼續教育學分證明(依各該類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辦理)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療(事)機構變更名稱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
    專科證書:正本及影本各一份(開設專科診所需備資料)
    公會證明(名稱變更)
    原領開業執照、執業執照須繳回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、一吋相片兩張
    繳交規費:診所1000元,醫院100床以下1500元,醫院100床以上2000元。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療(事)機構變更科別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
    醫事人員證書:正本
    專科證書:正本(開設專科診所需備資料)
    原本開業執照、執業執照須繳銷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、一吋相片兩張
    繳交規費:診所1000元,醫院100床以下1500元,醫院100床以上
    2000元。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療(事)機構停業申請

    繳交證件:
    醫事人員證書:正本
    開業執照、執業執照
    公會證明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

     

    *醫療(事)機構申請復業

    繳交證件:
    醫事人員證書
    公會證明
    申請書、診所章、私章
    辦理時效:三日內完成 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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