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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霸凌專區

    一、本所要點如附件檔案,請參閱。

     

    二、另該要點有關本所受理職場霸凌事件申訴之管道如次:

     

    (一) 申訴人為本所公務人員及約聘(僱)人員:

    1.申訴專責處理單位:人事室

    2.申訴專線電話:07-6771319#124

    3.申訴專用傳真:07-6773142

    4.申訴專用電子信箱:chiaju16@kcg.gov.tw

     

     

    (二) 申訴人為本所職工及臨時人員:

    1.申訴專責處理單位:總務組

    2.申訴專線電話:07-6771319#124

    3.申訴專用傳真:07-6773142

    4.申訴專用電子信箱:chiaju16@kcg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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