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所要點如附件檔案,請參閱。
二、另該要點有關本所受理職場霸凌事件申訴之管道如次:
(一) 申訴人為本所公務人員及約聘(僱)人員:
1.申訴專責處理單位:人事室
2.申訴專線電話:07-6771319#124
3.申訴專用傳真:07-6773142
4.申訴專用電子信箱:chiaju16@kcg.gov.tw
(二) 申訴人為本所職工及臨時人員:
1.申訴專責處理單位:總務組
2.申訴專線電話:07-6771319#124
3.申訴專用傳真:07-6773142
4.申訴專用電子信箱:chiaju16@kcg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