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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!!114年1月1日起擴大公費癌症篩檢!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6-09 17:34 承辦單位:杉林區衛生所

    依據國民健康署 及口腔健康司癌症防治政策,自114年1月1日起政府擴大癌 症篩檢對象,符合篩檢資格如下:

     (一)乳房X光攝影檢查:40歲至74歲婦女,每2年1次。

     (二)子宮頸抹片檢查:25-29歲婦女每3年1次,30歲以上婦女每年補助1 

         次,建議每3年至少做1次。

     (三)糞便潛血檢查:45至未滿75歲民眾,40-44歲具家族史民 眾,每2年1

         次。

     (四)口腔黏膜檢查:30歲以上有嚼檳榔(含已戒檳榔)或吸 菸者、18歲以上 

         有嚼檳榔(含已戒檳榔)原住民,每2年1次。

    (五)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: 1、具肺癌家族史:45-74歲男性或40-74歲女

        性,且其父 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。 2、重度吸菸

        史:50-74歲吸菸史達20包-年以上,有意願 戒菸或戒菸15年內之重度

        吸菸者,每2年1次。

    (六)人類乳突病毒(HPV)檢測:35歲、45歲、65歲女性,當年度1次。



    杉林區本所6月份癌症場次訂於114年6月14日(星期六)上午7:30-11:30在大愛活動中心和114年6月24日(星期二)下午14:00-17:00在杉林區衛生所1樓大廳舉辦,請大家踴躍參與。

    類別:健康篩檢
    關鍵字:健康篩檢
    上版日期:114-06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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